第53期::護生放生

如何成就一場成功的放生〜談改進放生活動的缺失

 禮悅

放生經驗須傳承

地點價格及種數

運送人情與時間

能放人力與意樂

 

這幾年末學參加老師國內或國外所興辦的放生活動有很多次,多數大家都覺得很成功,法喜充滿,少數或因當地人再捕捉,或因生物不耐過程而死亡,導致大家心中留下遺憾。然則,不論成功或者失敗的放生,如果能有一些記錄,則可當成未來改進的參考,本文嘗試從記錄的角度,從所參加的幾次放生中,淺談良好放生的要件。

完整的報告出所有良好放生的要件,並非末學的能力所及,亦非本文主軸,但試著提出兩點基本條件:第一是所放的生物能頤養天年,不再被網捕吞殺,或因不適應環境而短命夭折;第二是放生儀軌如法進行,參加者都能如法發心。其中後者之變數是可掌握的,多年來已累積豐富經驗,不論是事前的籌備、事中的佈置、儀軌的進行及事後的回向,相信都可以使大家如法發心。前者則因變數多,且不易掌握,是本文所要探討的標的。

要生物能頤養天年,不被捕殺,首先是放生場地的選擇要盡量去了解當地人的習性,然後在放生的時間及數量上作適度的配合。如參與人數較少,則放生的生物數量要適中,配合時間快速放之,避免數量過多造成時間延宕,生物不耐而亡;又如當地民眾有捕殺的習性,就要考慮放生的活動要避開其耳目,避免為當地人所知。以今年至七月,末學總共參加了元月在貢寮的放生青蛙,二月在台中本淨寺放生鳥類,五月母親節在桃園大溪放生青蛙,五月底參加六天的寮國參訪放生之旅,地點遍及國內外,一般都以為,國內的放生場地應該有比較好的掌握,國外則是自然環境優於國內,但並非如此,在人生地不熟下仍存在許多問題。

在這裡要提的是,從當地人的眼光來看,不管是國內國外,我們都是外地人,對寮國的人來說,我們固然是外地人;對貢寮、本淨寺、大溪當地人而言,我們一樣是外地來的,一大堆人來了,放完生就走了。正因為我們是放完就走,所以放生地點的選擇就變成非常的重要,因為放完了,兩三天內生物的下場,但看當地人會不會去捕抓。貢寮的放生地點人煙稀少,老闆雖然平常賣的是葷食,但看起來對放生的生物有忌諱,不致大規模捕捉,那一天又是下雨天,當地人知道的應該不多,理論上我們可以相信那些青蛙應不會馬上被大量捕抓。在本淨寺及大溪傳貴豆皮工廠都一樣人煙稀少,而且師父是護生的,傳貴的老闆是以提供健康食品為人生志向的,都不可能去大量捕捉的。但是在寮國,那邊的人雖然號稱全國百分之八十的人口是佛教徒,但也許是共產黨統治二十餘年,影響了人心,知道你去放生,是會去抓的。所以在寮國放生,少量的、不引人注目的放生,還可以避免掉當地人捕捉。反之,大量及引人注目的放生,當地人就不客氣了。回台的前一天早上,在湄公河支流放生三千公斤土虱的那一次,就是非常典型的一次,因為地點選擇的不當,幾乎所有的缺失都具足了,地點選在人車往來的市區路邊,而且放生處上游下游都看得到當地漁夫所設的網,又數量達到三千公斤,我們的團員只有四十人,且一半是老弱婦孺,又要一桶一桶的過磅,導致七點開始的放生,拖到十一點才結束,當時早已引來大群圍觀的人群,雖立即禮請當地員警護持三日之中禁止民眾捕捉放生之魚,但第二天仍被大肆的捕捉。另外因運送而死亡的魚也不在少數。由這次的教訓可以知道,地點如果選擇不當,其他缺失諸如放生數量超過動員的能量,搬運的不當等會被放大,會覺得整個活動一塌糊塗,反之,如果放生地點是人煙罕至的,或在那個時段沒有人出沒的,也非當地漁夫的捕捉區,則其他的缺失,就看起來不會那麼嚴重。所以,放生地點的選擇實在是第一重要,其次是放生數量的規劃要適當。

要避免地點選擇不當,唯一的辦法就是事先勘查的功夫要做得夠,這勘查除了看當地的生存環境是否適合生物生存,還要想辦法了解附近是否有獵捕維生的人群出沒,以及他們的作息時間。在國內放生也是如此,記得兩年前母親節放生是在基隆和平島東南邊的八尺門派出所的管制區內放魚,仗著派出所的主管承諾,那一年的活動大家都法喜充滿;可是隔一年母親節再到和平島北邊和平島公園內放生魚類,卻遇到原住民同胞當場就拿起魚叉漁網捕捉放生魚,當時我們仗著人多,跟他們僵持的場面,現在回想起來猶歷歷在目。由上可知,放生地點的勘查其實一定程度決定活動的成功與否。依末學淺見,不但事前要去多看幾次,放生後也要有人留守看管,甚至隔天還須到現場勘查,進一步了解真實的情形,有很多事後的現象,可以回溯事先勘查時的瞭解,作為下一個活動的參考。像去年的母親節在基隆中油管制區放生,當天覺得很好,但事後有人傳話說第二天即有原住民進入捕魚,但真相究竟如何,因為沒有回頭探究,終究成為心中的疑問,以後能不能再到該地放生就難以評估了。

國內的活動我們可以多察看幾次,發覺此地不宜甚至可以延期再辦,或易地舉行。可是國外旅行要怎麼辦?還是要盡量在事前先去勘查現場,其次如果狀況不明,減少放生的數量是另一個方式,如果以四十個人的團體,碰到像那次湄公河支流,如果只放一百或二百公斤的話,活動性就大增,就可以臨時改地點,雖然放生的數量少了,但可避免魚類再被捕殺、捕生人造惡業、放生人心生遺憾等缺失。依末學淺見,國內的魚類放生,如果以小數量的放生辦理,每次二、三百公斤辦理,數量少,雖利益較少的生物,但捕撈也較不易,較不引人生貪心,相較起來,二、三千公斤就有很多人要躍躍欲試了。總之,大型的放生(數百人參與),其放生的地點要審慎的訪查後確定,事前事中事後都要詳細查察,狀況不明時,似可考慮減少生物的數量,以降低風險;小型的放生(數十人參與),放生的數量應配合放生器具,避免時間延宕。

末學參加的放生活動,因為不是工作人員,也並不很了解辦事師長的辛苦,僅就一旁觀者的角度提出建言,所言僅是片面,如有不如法之處,尚祈諸師長指證海涵,所期望的是未來放生善法,都能做得圓滿無礙,大家法喜充滿光壽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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