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期::專題研學-大乘百法明門論簡說
大乘百法明門論簡說(四)
能詮本論詮百法
引生成佛謂大乘
一一通達二無我
明門皆是圓通門
肆、略釋題意
表一中,「大」是含容大及殊勝大。所謂含容大,是指包含了一切法,一切法大分勝義與世俗,都含攝在其中。其次殊勝大含當體、揀小。所謂當體是依大乘法能破二障,其體性就是離苦得樂,證得菩提覺法樂跟涅槃寂靜樂,稱為當體;所謂揀小是揀別小乘。所以修學大乘法門能讓行者現證二諦,現證勝義諦得涅槃寂靜樂、現證世俗諦得菩提覺法樂,一切法成為所知,心成為能知,知才是人生的出路,不是財產、相貌,正如六祖大師座下神慧大師所說:知是眾妙之門。
「乘」者運載,就是能夠運載有情從痛苦到快樂。「百」是數目,本論共有一百種法。「法」是世間法跟出世法。「明」是指於一切法中通達二無我。「門」是百法之門,由一一法通達二無我為明,此門是開通而無壅滯,壅就是壅塞,滯就是停滯。無壅滯就是可以從百法中的任何一門通達二無我,例如從貪這一門,通達貪沒有自體性,因而破貪,由此貪而入涅槃。「論」乃於經典中簡擇性相,由相中抉擇善惡,能教誡學者斷惡修善,抉擇性中能令學者通達二種無我,由此而滅妄證真。
表二「能詮之教」是大乘,「所詮事理」叫百法,所說是大乘法,眼前詮釋百法。所詮之事,依本論是九十四種有為法,所詮之理乃六種無為法;或說事是一切法,本論攝為百法,所說理是二種無我。「能緣之慧」是明,此以百法為所緣,百法是所緣之門,能於百法一一通達二無我,亦即由百法之任何一門都可直入涅槃。因此整體觀之,大乘百法明門就是「所詮之義、體」,論是「能詮之教、用」。換言之,本論是能夠詮釋的教,所詮釋的義理就是大乘百法明門。而本論的用途就是能夠顯示大乘百法明門的義與體。
再看宗旨,本論共有一百種名詞,九十四個有為法,六個無為法,明此則能了解萬法唯識,此約唯識宗,若約中觀宗則明萬法無我。若就通俗解:本論為唯識學的名相提綱。唯識學宗義乃萬法的體性是心識,含攝著生理與物理現象,本論不只是唯識學的名相提綱,亦是唯識宗於心理學上的簡要說明。也是宇宙萬有之分類,學者由此而了解宇宙人生,為明達的宇宙人生觀。宇宙萬有分為心理、生理和物理,特別重要的是心理。明達的人生觀就是有能力讓自己離苦得樂,明達的宇宙觀就是有能力讓宇宙的有情離苦得樂。
本論的一百種名詞,是宇宙萬有的分類,宇宙萬有可以分成五類:心法、心所有法、色法、心不相應行法跟無為法。心法有八種,心所有法有五十一種,色法方面,若就六根、六塵來算,應該是十二種,但是六根中的意根是心法,所以只有十一種。心不相應行法的二十四種,是將所有世間的概念歸納成二十四種解釋法,這二十四種分類的學習,對於欲學佛者有很大的幫助。至於無為法,可以有幾百種的無為法,此處歸納為六,然而其中只有空性才是真正無為法中的勝義諦,其它的無為法都是世俗諦。
百法的法有軌持之義,能解釋的謂之軌,所解釋的叫做持。持是每一法皆有其特性,依此特性可以與其他法差別,有情能透過該法特性去認識該法,謂之軌生物解。以火為例,火的特性是燒熱性,火能任持此自性;透過燒熱性能生起有情的認識,謂之軌生物解。實則,所有法的特性宛然有,但是自體空,猶如火的能燒,須觀待所燒才能成立能燒,若對著虛空,或火之自身,如何成為能燒?又如刀子的特性是鋒利性,但若刀子割的是石頭,鋒利性也無法成立。再問三寶有沒有自體性?三寶要成為能度,一定要有所度,如果能度有自體性,眾生理應成為所度,然剛強難化者不成為所度,三寶自不能成為能度。佛法之殊勝,亦觀待眾生的認識而生。所以法是可軌、可則,它的特性不變不失才能稱為可則,但是所謂的不變不失,是在某種條件下的不變不失,實際上自體性都是空。例如孔子的仁,就是有心要去利益眾生而自願成聖賢,謂之仁。此仁亦無自體性,若對著石頭、空氣亦不會生出仁心。(下期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