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期::藝術賞析-華夏精魂千秋

華夏精魂千秋(十七) —明倫史畫─積德蔭後(于定國之父)

 

陰德生貴子
陽報享世名
人生經營後
前程見錦繡

 


【史話】

于定國,字曼倩,西漢徐州東海郡郯縣(今山東省郯城縣)人;生年不詳,卒於漢元帝永光四年(西元前四十年),為宣帝、元帝兩朝丞相。定國的父親于公,在縣衙中擔任獄訟的官吏,因為評斷訟案公允,受刑之人心服又無怨。
東海郡有位孝婦周青,年輕守寡又無兒女,但事奉婆婆恭謹孝順;婆婆屢勸她改嫁,孝媳始終不肯。婆婆對鄰人說:「我的媳婦孝順又恭謹,可憐守寡又無子,因我年老拖累了她,內心實在是不忍,該如何是好呢?」於是自殺身亡。
小姑不明實情,以為媳婦害死了婆婆,便一狀告上府衙。郡太守派人逮捕審問,孝婦不堪嚴刑逼拷而認罪,畫押完成獄案文書。于公得知此事,即為孝婦申訴昭雪,然而太守不聽直判死罪,便於公堂上痛哭流淚。
孝婦死後,東海郡內三年少雨,枯旱致使五穀不熟。新任太守到職,向僚屬們詢問天旱的形因,于公便將孝婦冤情上告。太守占卜吉凶得知原故,於是親自到孝婦墳前祭拜,並立碑頌揚她的孝行。不久天降大雨,當年東海郡內五穀豐收。
于公為孝婦昭雪,郡縣之人更加敬重。于公家所在的里門壞了,父老們要進行整修,于公說:「里門不妨修高一點,這樣高蓋的四乘馬車可以進入。我治理獄訟廣積陰德,未曾冤枉於人,將來子孫必有顯望者。」於是將里門擴建的比原來還高大。
于公之子定國,年少即隨著父親學習法律,待于公去逝後,接手父親的工作擔任縣獄史,而後遷為郡決曹掾(主刑訟),至長安補廷尉史(主審案)。因決斷公允,又被舉為侍御史(監察諫言)、御史中丞。宣帝即位,任光祿大夫(掌議論之上官)平(評議)尚書事。本始三年(元前七十一年),遷水衡都尉(掌皇室財務);地節元年(西元前六十九年),升任廷尉。
定國出掌全國最高司法之職,其平恕作風與公斷精神,十八年間深深影響當代的刑訟獄政;時人頌稱:「釋之為廷尉,天下無冤民;定國為廷尉,百姓自以為不冤。」甘露二年(西元前五十二年),轉任御史大夫;甘露三年,丞相黃霸去世,代為丞相,封西平侯。宣帝崩,元帝即位後仍居舊職。初元年間,關東地區連年災害,流民入關中。諫官咎責於大臣,元帝召丞相、御史等條責過失。永光元年(前四十三年),定國上書謝罪辭退,帝賜車馬黃金。四年去世,壽七十餘,諡安侯。

【圖解】

本圖所繪乃于公為孝婦周青昭雪後,新任太守立碑揚孝之景。于公雖評斷訟案公允,然職位僅是個獄吏,遇到事理不明的郡守,便枉成了假案冤情。惟其秉著良知辦事,一待時機來到,便要力陳原委,不使好人錯怪冤死。
祖德庇蔭之說,有人以為是迷信,但更多人相信為真,此乃因緣果報之理。設若「為惡家興、行善道失」,那麼還會有太平的天下嗎?于定國自幼隨著父親學習律法,日後在朝為官清正廉明,當是深受于公言教身教之影響所致。
明代四朝宰相楊榮,為人行事正直,燕王朱棣起兵攻入應天府時,他面陳朱棣:「殿下是先祭拜皇陵,還是先即位呢?」朱棣知趣地先謁陵,此後重用他。晚年,楊榮升為太子少師,死後英宗感念其功,子孫世襲都指揮使,此是德蔭子孫之實。
《了凡四訓》中載:楊榮的祖輩以擺渡為生,曾於水患中棄財救命無數,雖時人笑其傻瓜亦不以為意。待楊榮生長後,連年中舉及第,最終擔任四朝首輔,與楊士奇、楊溥共同締造永樂盛世與仁宣之治。一個出生於擺渡之家的人,怎會高中舉人第一及進士第三呢?顯然真正的原因不是基因,而是人的德行,這包括祖德的加被與自身的修持。
俗話說:「身在公門好修行。」此乃因公門中多利器,使得好能利民福國,用的差就禍國殃民。主政者辦事全在一念間,而此一念心之善惡,端在德性上發動。吾人有一天終要成宗作祖,真信「積德蔭後」之理,又怎敢於世間胡作非為呢?(下期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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