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期::專題研學-大乘百法明門論簡說

大乘百法明門論簡說(二十一)

善識教義助修行

解論能入經義門

時代紛擾心茫然

要依正見生福慧

拾貳、心所有法|別境(二) 經文:別境五者:一欲、二勝解、三念、四三摩地、五慧。 「定」即梵文的三摩地或三昧,《直解》中定義為:「於所觀境,令心專注不散為性。」前述「念」心所為:「於曾習境,令心明記不忘為性。」念也需要透過專注才能明記不忘,所以念與定的差別在於,專注中生起輕安,才能安立為定。輕安相來自於心念不斷專注,如電風扇轉到所觀的境界上,產生風力,此時身體氣脈都能夠通暢,如憨山大師所說:「雪裡梅花初放,暗香深夜飛來,正對寒燈獨坐,忽將鼻孔衝開。」就是定的覺受。所以很多身體上的毛病,醫藥的力量達不到時,有人可以用定力去改善,就是用專注的風力去調適,醫藥能夠跟身心融合,才能很快的把病治好,生活作息改變、觀念改變,下藥才真正對病患有益。 定也翻譯為正受,離於雜亂叫做正,納法於心叫做受。因為定是五別境,未必是善或惡,所以也有邪定,也就是專注於邪法上所生起的定。正受與五徧行的受不同,正受是只受用眼前的境界,不受用其它,因專注而生起輕安。日常生活中雖然也有定的形象,例如上網、看籃球賽時,在專注中感到非常快樂、渾然忘我,而世間許多的可欲境,往往也讓人印象深刻。但是這樣的定力,遠不如修行人定功所生起的輕安之樂,那些定並非初禪未到地定的輕安相,而且所受的快樂究竟是苦因還是樂因,未來會生起苦果或者樂果也未必然。 念所緣的是曾習境,定是緣所觀境,只有當修定的目的是為了開智慧,才能稱為所觀境,所觀境不一定生慧,但是慧一定從所觀境來。例如念佛可以入定,但佛號不會成為所觀境;數息同樣可以入定,然而也非所觀境,只能說是曾習境,是將深刻的印象拿來運用,努力產生專注的能力,雖然最後也出現輕安,但仍非所觀境。對於境界產生專注力,是為了在定的基礎上,鎖住境界作自體空的觀察以產生智慧,如此才能稱為所觀境。 定又翻譯為調直定,調直定就是把內心彎曲的相調直,將散亂相調定,進而產生輕安,這也是就定的某一分行相來做說明。 定又翻譯為正心行處,讓心端直地在法上修,產生輕安的快樂,所以修行人也有快樂,但不為世間人所知。 定也翻譯為息慮凝心,萬緣放下為息慮,專注在一個境界上為凝心,所以念佛時維那師常會說:「話過如風過耳,煩請萬緣放下。」是息慮;「佛號提起,一直念下去。」叫凝心。但還要將體性轉成輕安,此時才能安立為定,否則只是念。所以一場念佛中,念出法喜才是定,這樣的法喜才會讓人喜歡念佛,持續修學。 定還翻譯為等持,等是可以離開浮沉,就是能夠對治心裡面的沉相跟浮相,而持住一個境界。沉就是內心的昏沉、沉沒;浮就是內心的散亂、掉舉。在修定的過程中產生沉浮,不能強硬地繼續要求自己專注,將得不到任何效果,甚至會有傷害,依論所說,行者可能看到蒲團都想嘔吐。所以念才能生定,對於沉浮的對治法能夠明記不忘、印象深刻,在沉浮時提起方法予以對治,才能真正入定。因此初機學佛,早晚課時間不要太長,五分鐘就好,慢慢培養出對治浮沉的能力,再將定課延長。 依著定的定義所產生的作用,就是《直解》中:「智依為業」。經上舉喻,寺廟戶外牆壁上有壁畫,為了把壁畫看清楚,一定要用火把來照,可是外面風大,火光搖曳將息,此時必須加上燈罩遮風,才能夠把壁畫看得很清楚。燈罩就是定力,火就是慧,定就是為了生出觀慧,不讓其它的境界破壞。 慧在《百法直解》云:「於所觀境,揀擇為性。斷疑為業。」就是用鎖定的道理去做簡別抉擇,簡別所觀察的境界是常還是無常?是苦還是樂?是有自體性還是無自體性?分析以後,無常的面相顯現,苦的面相顯現,沒有自體性的面相顯現,決定出本質就是無常、苦、無自性,進而斷除疑惑,此功能安立為慧。例如小乘的三法印:苦、空、涅槃寂靜。無常所以苦,空就是作無我的觀察,得到的是涅槃寂靜,行者對於這些道理有專注的能力稱為念,反覆的專注產生輕安是定,因為有定功能夠鎖住境界,比如鎖住自身去作三法印的觀察,從身體看到無常、體性空,因此得到解脫,此為定中生慧,所以慧的體性是定。 慧跟定相同,也是屬於無記性,不能記別善惡,若與善心所相應是善慧,如與根本煩惱、隨煩惱相應,則屬於惡慧。所謂與善相應,是在簡擇之後,生起了對佛教的信心、生起了反省的能力、生起正法的精進等;如果簡別抉擇以後,生起了對佛法的不信、生起慢心等,都是惡慧。 慧是簡擇,簡擇後產生決斷的功能是智。決斷就是面對事情,立刻知道該如何做,沒有慧就沒有智,因此說智的體性是慧。所以在歷緣對境時,對於道理印象深刻能夠提起是念心所的功能,因為專注使心感到舒服是定心所,將道理針對具體事情去做分析叫做慧心所,最後決定做與不做是智心所。有慧未必有智,簡擇而未生決斷不能說是智,例如知道學佛好,但卻不能決定好好學佛者是。(下期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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