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期::專題研學-大乘百法明門論簡說

大乘百法明門論簡說(二十八)

三細六粗惑業苦

人生真相有誰知

學習正法待熱情

破障生慧須信念

拾肆、心所有法|煩惱(四)
經文:四、煩惱六者:一、貪。二、瞋。三、慢。四、無明。五、疑。六、不正見。
 
四、無明
無明又稱為癡,《百法直解》云:「於諸理事迷闇為性,能障無癡善根,一切雜染所依為業。」無明是一切煩惱的根源,依中觀宗無明就是執著法有自體性,阿羅漢已能破除無明,但《百法直解》對於無明的定義較寬,若於諸理事迷闇為無明(唯識宗定義)。阿羅漢雖已斷煩惱了生死,對於八萬大劫以外之事仍有所不知,則依然具有無明(煩惱障為枝末無明,所知障為根本無明),所以唯識宗與中觀宗的看法不同,今以三細六粗說明何謂無明。
三細六粗是解釋無明生起的原委,唯識宗認為,三細六粗是說明有情如何生起心外有法的認知,進而產生執著、生起煩惱、造業受苦的過程。三細為:業相、轉相、現相;六粗為:智相、相續相、執取相、計名字相、起業相、業繫苦相。
「業相」是指一念不覺的生起,此不覺之念極為微細,就如人方入睡開始作夢,睡覺是無明的比喻,作夢是業相的比喻,夢是依睡而來,因無明所以生業相,依此微細業相,進而轉起能見心外有法的能見相,也稱「轉相」,比喻為夢心,夢心是因為作夢而來;依此能見相,分別各種所見相,誤認心外有法,使種種心外之法現前,稱為「現相」,也稱為境界相,比喻為夢境,夢境因為夢心而有。以上是三細的產生,唯識宗將無明分為四十二品,自十住位菩薩開始直至妙覺,歷四十二階位全部斷除,是為無明分分破,法身分分顯。三細是根本無明所生的行相,妄見心外有法,唯識宗歸類為所知障,是法我執;六粗又稱枝末無明,唯識宗歸類為煩惱障,是人我執。
六種粗相皆是源於三細相,第一個是「智相」,對於心外諸法的現相,妄生種種分別,有樂境與苦境在心外呈現,依於所樂的境界產生快樂的感受,苦的境界產生痛苦的感受,如此相續不斷,稱為「相續相」;在相續相當中產生堅固的執著,稱為「執取相」,貪愛快樂,遠離痛苦;對於心外諸法在執著中計畫思量、賦予名言稱為「計名字相」,依著名言安立與堅固的執著,執樂與苦為實有而有愛憎,依愛憎而發動身口的造作,造種種業,認為善業能得未來的善業而造善業,善業成為未來受樂之因,惡業成為後來受苦之因,稱為「起業相」;業因招感果報,在三界中不斷輪轉,稱為「業繫苦相」。善業帶來的快樂與惡業帶來的痛苦,都是被輪迴所繫縛。總而言之,起惑(業相、轉相、現相、智相、相續相、執取相、計名字相)、造業(起業相)、受苦(業繫苦相),就是無明所生的作用,皆因不了解諸法唯心所現,妄認心外有法而產生。
依中觀宗宗義,不認為諸法唯心所現,承認心外有法,但皆無自性。三細六粗就是說明有情如何產生諸法有自體性的誤認,因而造業受苦。三細中的業相,是所知障的生起處,依著業相產生了轉相,轉相就是所知障的能顯現,現相就是所顯現,二者將法顯現為實有;六粗屬於煩惱障,人我執與法我執皆是煩惱障的範疇,因為人法二執都是誤以為法有自體性,只不過一個是在人上的執著,一個是在法上的執著,而人也是法(法的定義為任持自性,軌生物解,萬事萬物皆可稱作法),所以二者的生起並無不同,破除法也相同。智相就是誤認法為實有、有自體性,進而產生執著與煩惱,證果的羅漢或登地的菩薩,入世時雖然法也顯現為實有(仍有所知障),但因為在空性定中曾見法無自性的真相,所以入世中不會產生執著與煩惱。智相所生的執著不斷相續,稱為相續相;相續之中,我愛的、對我有利的產生執取,稱為執取相;對於諸法在執取中計畫思量,賦予種種名言,稱為計名字相,即是對有利我的與有害我的產生殊勝的認知,因此而思維籌謀並付諸行動,得到我想要的,遠離我不想要的,此即造作身口意三業,謂之起業相;由於造業而為業所繫縛,謂之業繫苦相。
了解唯識與中觀的宗義,可知《百法直解》所云:「於諸理事迷闇為性」,其迷闇就是唯識宗的誤認心外有法,以及法的前後相續中誤以為常恆不變,或一滅永滅,或者中觀宗的誤認法有自體性。也因此無明的對治必須要有宗派見的了解,所謂依教修觀,若對教理不明,也無從修觀開慧。
 
五、疑
《百法直解》云:「疑者,於諸諦理猶豫為性。能障不疑及諸善品為業。」諦理就是真實不虛的真理,對於能夠解脫的真理,猶豫並引向不相信,才是此處的疑心所作用,至於學習佛法時對於教理尚未通達有所疑問,或稱疑情,並不屬於此處的根本煩惱。
諦理大分為出世與入世,出世需要通達空性,入世需要明暸因果,如此才能正確地修行,真正離苦得樂。通達空性的般若智慧,要在宗派見上作正確地抉擇;對於世間的善惡因果報應,也需要透過經典上的聖言量作為我們觀察與修行的指南。有疑則障礙不疑,前述善心所並無不疑心所,因為依《成唯識論》,不疑的內涵包括了信、正勝解、正慧,所以無需另立。
想要對治疑,必須親近善知識、好學、多問,儒家經典中的博學、審問、慎思、明辨、篤行,都是很好的方法。
 
六、不正見
《百法直解》云:「不正見者,於諸諦理顛倒推求,染慧為性。能障善見,招苦為業。」於諸諦理顛倒推求,就是對真理有錯解,特別是外道的宗派見,因為錯解所以智慧受到染汙,如此之人雖有善行或多智禪定現前,終究無法解脫。不正見的種類可以大分為五,即前述五利使:身見、邊見、見取見、戒禁取見、邪見。此再說明四種凡夫容易產生的不正見,稱為凡夫四倒,四倒皆是對著五蘊所生。
凡夫對著色蘊,也就是自己的身體和所居的世界,認為此依正二報清淨,卻不知充滿不淨,所謂種子不淨、住處不淨、自體不淨、外相不淨、究竟不淨,此即淨倒;身雖然不淨,對著受蘊,世間總有各種歡樂可享吧?不知本質為苦,誤以為樂,稱為樂倒;既然色蘊不淨、受蘊為苦,對著想蘊及行蘊,以為至少心是我能夠主宰的吧?但其實即便心識也是妄想遷流無常,被過去已滅的業所攝持,對境而生,不由自主,誤以為常,稱為常倒;最後對著識蘊,雖然心識無常,但總有真實的我存在吧?我的真實性也不可得,依唯識宗不過是第七識執著第八識的見分以為我,或依中觀宗,「我」也無一絲毫自體性,不過是依作用而安立的名言而已,以為有我,是為我倒。此常樂我淨四倒,為凡夫的四種不正見;小乘聖者通達五蘊為不淨、苦、無常、無我,但不知涅槃的境界為常、樂、我、淨,此為小乘修行人之四倒,唯有大乘聖者才能破此八倒,於諸諦理不再有顛倒推求的不正見產生。
涅槃為何清淨、真樂、真常、有我?因為煩惱不生所以清淨;惑業已除,苦因苦果已滅所以真樂;法身恆常不是無常;對此法身安立為我,如此前後相續之我沒有不同,故稱有我。以上六種根本煩惱說明已畢。(下期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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