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期::孔學一隅-孝經簡說

孝道跨時代的意義與價值—孝經簡說(十四)

刑罰維護綱常

禮治導人向善

孝道能令太平

法條備而無用

 

《孝經》第十一章〈五刑〉

前言

  古代與現今都講究治安,治安會用上刑罰,但刑罰之使用須了解它的價值與真義。古時若讀了此章內容,會覺得有好多的酷刑,與現代的人道主義似乎相違背。那麼,記載這樣刑罰的典籍是不是糟粕呢?以下我們要來深入的探討。
  《漢摩拉比法典》乃巴比倫王朝第六位國王漢摩拉比所制訂的。此法典刻在一黑色的岩石上,於伊朗境內發掘出來,距今約三千八百年,係西元前一千七百七十二年的作品。岩石上所刻的,是漢摩拉比國王從太陽神手中接來權杖,制訂了全世界最早的法典。法典內容強調的是「以牙還牙、以眼還眼」,重點在於保護貴族。中國與外國的刑罰有什麼不同呢?又禮治國家與法治國家皆訂定刑罰,但兩者有什麼不一樣呢?
  目前《孝經》講到第十一章,從「總說孝道」、「別說孝道的修學法與義理」,特別是談到「如何以孝事親」,從「天子的孝」到「庶人的孝」,乃至於〈三才章〉及「以孝治天下」、「聖人治天下」,就有許多孝子的行為可供記錄。但是盡孝的人,若不能為公發心,或從事公務時不講究分寸、長幼尊卑,一旦冒犯了這些法條,或是危害了公家讓父母受辱,這仍不能算作是孝子。所以,本章承接於上一章,特別說明反面誡,以五種刑罰來特別處罰不孝的行為。

  本章經文是:「子曰:五刑之屬三千,而罪莫大於不孝。要君者無上,非聖人者無法,非孝者無親,此大亂之道也。」

 

 

科判分析

  此章的架構,是總說「不孝」之罪最重,分別顯示大亂之道,是「要脅君王」、「毀謗聖人」及「毀謗孝道」,這是大亂之源。

釋義

  經文:「子曰:五刑之屬三千,而罪莫大於不孝。(標不孝罪重)」意即,孔子說:五類的刑罰,其下的條文有三千條之多,而最嚴重的罪是「不孝」。此不孝表現於三方面,第一、是「要君者無上」(要君),意即要脅君王的人,他沒有上級的概念,不具忠貞氣節,放在哪個位置上都不會忠於本職,其能力權力愈高愈可怕,這是亂源。第二、是「非聖人者無法」(謗聖人),意即譭謗聖人之道的人,他心中不具道德感,也沒有公心,更無斷惡修善的概念。這樣的人私心甚重,講究權謀,爾虞我詐,所見的無非是眼前的利益。第三、是「非孝者無親」(謗孝)。意即譭謗孝道的人,他心目中是沒有父母的;換言之,此人與誰都不親,刻薄寡恩翻臉無情,與這種人相交乃至婚配十分的恐怖。結語是「此大亂之道也。」這種人看起來好似未殺人放火,但實際上是真正的大亂源。所以,制訂刑罰非是因殺人放火而為,許多隱微處、破壞倫常的罪過,才是真正嚴重的大亂之道。
    本章要如何來承接上一章呢?前〈紀孝行章〉說到,如果我們為公家做事,不能好好地發心而污辱到父母,就算在家裡捶背洗腳,都不算是孝。此章更特別談「不孝」,且是最重之罪,於五種刑罰中特別處分這種人。


析疑

△ 古代的五刑為何?又其形象是怎樣呢?
  第一、墨刑,即是在臉上刺字。此刑與這人的行為有些關聯,譬如:他做了不要臉的事情,或是於臉上刺字使之無顏見人。第二、劓刑,即是割去鼻子。此刑也是讓人無法立足於世間。第三、刖刑,即是砍腳斷筋,使之不良於行無法為非作歹,諸如刑於盜賊這類人。第四、宮刑,即是去勢,割去生殖器官,諸如刑於姦盜邪淫之類的人。漢武帝時,司馬遷遭受宮刑,這是個無辜的奇恥大辱,他無法面對父母、先祖與後人,整天像個遊魂似的,其事於後面再來詳說。第五、辟刑,即是死刑砍頭,何以古代要用這樣終結生命的極刑呢?
  中國京劇裡有一齣戲《包拯怒鍘陳世美》,陳世美貴為駙馬爺,包拯為何賭上烏紗帽也要鍘了陳世美呢?原來他頂不住皇宮的壓力,要陳世美的前妻秦香蓮,拿了休妻的三百銀兩快快回家去度饑寒,並囑咐香蓮好好教育孩子念書,日後千萬不要做官(因為父親陳世美就是個例子,讀聖賢書卻忘恩負義)。包拯見了香蓮含冤負雪離去,心頭一惱摘下烏紗帽,誓要把倫常綱紀正義辦。隨聲叫來劊子手,將駙馬爺帶上,送來虎頭鍘侍候。一聲「開鍘」,便將這負心人處以辟刑了,日後再上殿朝見龍顏,與皇帝說個明白。包拯要與皇帝說什麼呢?這就是讀書人的浩然正氣,執刑是「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陳世美沒有殺人,但卻犯了欺君罔上、不俸高堂、拋妻棄子之罪,此罪於「享榮華性情變、不顧人倫罪惡滔天」不可赦。中國京劇不但教忠且教孝,這就是中國禮治精神寓於刑罰的目的。

△ 五刑之名出自於哪裡?
  《尚書•呂刑篇》中周穆王有位大司寇呂侯,他制訂法條,五刑就從此處來。那麼,三千條又是怎麼算的呢?乃墨刑一千條,劓刑一千條,刖刑五百條,宮刑三百條,辟刑兩百條,加總共計三千條。
  法律條文如此之多,輕易就會犯上五刑所屬的罪狀,古代不就是個刑罰國家嗎?上古時顓頊治理苗民,此民不守信用、品德很差,讓他改過自新都無用,所以要訂定重刑罰之,惟顓頊講求必須慎刑。此外勸導禁止巫術,實行仁政,直到堯舜時以人才治國,雖然刑罰仍然保留,但是備而不用。此如消防車添置著,卻沒有火災發生。
△ 孔子所說的「五刑之屬三千」,對於老子《道德經》第五十七章「法令滋長,而盜賊多有」之說,豈不是法條愈多而盜賊愈盛,老子的話是什麼意思呢?
  他說的是法治,不是禮治。於法治,這叫作「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其中的刑罰只是在保護私利,刑罰只是在遏止民意,這種刑罰制訂的條目越多,犯罪也越多。然何以要有這種殘忍的刑罰呢?其實就在於「遏止亂源、維護綱常」,所以,古代制訂刑罰的目的在此。

△ 禮治與法治社會都設置刑罰,它的不同處在哪裡呢?
  《論語•為政篇》中載:子曰:「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文中說:如果百姓只是不遵守法律就給予處分,則百姓只是躲避犯罪的果報,他的犯因還在;所以,只是沒有羞恥心,圖一個僥倖而已。可是,若為內涵道德的教育,於外進退有禮,處處都替別人著想,這樣百姓是有羞恥心的,且肯歸附於你。此處所說的刑罰,是在最後遏止喪失倫理綱常的人,用以維護綱常禮儀及純厚風氣,並保護善良的人民,刑罰的目的就在這裡。
  這種殘忍的刑罰,譬如把腳砍了,若有一天他悔過自新,該怎麼辦呢?或是將鼻子削去、在臉上刺字等等。所以,後來有明王廢了惡刑,漢文帝即是其一。漢文帝當政時,他廢了墨刑、劓刑、刖刑,但宮刑保留下來,到了武帝時,不料司馬遷就受了宮刑。漢文帝何以會廢了前三個刑罰呢?這與緹縈有關。
  緹縈是個女孩,父親為淳于意,本在齊國當太倉令,後來退下來當醫生,他的醫術非常高明,治癒許多人。淳于意的個性耿直,不諂媚於權貴,說話常得罪於高官。有次權貴叫他去看病,見了直言不諱地說:「呀!這病無治,不須開藥,吃了也無效。」權貴聽了火大,硬逼他開藥,他雖開出藥方,病人服了還是不免一死。權貴就到官衙告他。漢代有條律令,即是曾為官的人犯法,要上京城來受此五刑。所以,淳于意就從齊國千里迢迢到長安。當時家裡哭成一團,他憤慨地說:「養五個女兒有什麼用?」緹縈聽了十分傷心,十五歲的她便跟著父親到京城申冤,中國的肉刑就從此開始廢掉。以下來說說「緹縈救父」的故事。
  緹縈為了救父親來到長安,給漢文帝寫了一封信,內容是:「我的父親淳于意,本是齊國太倉令。為官清正廉明、愛民如子,齊地子民都稱讚他。這樣的好官難得,只因一次診療被人家告了,且還被判處了肉刑,這是多麼殘酷的事呀!我知道犯法的人該受懲罰,本來沒什麼可傷心的。但若人死了,就不可能再活過來,而那些受了肉刑的人,也不會再長出鼻、耳或腳。如此一來,雖然犯法的人得到了應有的懲罰,但若他們從心底知道錯了,即便想要改正也沒有機會。我是父親的女兒,應替父親承擔一些責任。如今甘願到官府中當一名婢女,希望能讓父親免除殘酷的肉刑,使他有改過自新的機會,希望皇上能夠應許我的請求。」
  漢文帝歷經呂后之亂,曾與薄太后流落於民間,深知百姓生活疾苦。文帝讀完緹縈的上書後,被她的孝心和膽識所感動,於是以緹縈救父之事作引子,向天下詔告廢除殘酷的刑罰。隨後,丞相張蒼和御史大夫馮敬,根據文帝的旨意,制訂出許多新的刑罰條律,譬如:以前應該刺字的犯人,改判他們去做苦力;應該被削鼻子的犯人,改判他們受三百鞭;以前該砍腳的人,改為鞭打五百下。如此,緹縈以自己的孝心感動了文帝,而文帝也藉此機會廢除了殘酷的刑罰。漢文帝在位三十一年,本身是位孝子,母親薄太后重病臥床,他衣不解帶親侍湯藥三年,是公認漢朝最好的皇帝,與景帝共譽「文景之治」。到隋文帝時,除辟刑外,又將宮刑廢掉。雖肉刑全廢掉了,但各類刑罰還是很多,尤其是特別處罰不孝者。

△ 古制刑罰以不孝之罪最重,其目的為何?
  中國在制訂法律時,最後的底線是「維持綱常與天倫」,如果綱常跟天倫維持不住時,整個社會風氣就會敗壞掉,法律也就變成法治的國家,最多是維持表面的安定,一如《老子》說的「法令滋長,盜賊多有」。

△ 古代若弒父,如何處置呢?
  《禮記•檀弓篇》中載:魯定公時,下屬向他報告說:「邾婁一地(為子爵曹挾封地)有人殺了父親。」定公聽了很震撼,先自責此乃自己的罪過,隨後說:「臣弒君,國家任何官吏都得誅之。子弒父,除了他的兒子外,家人都得誅他。此外,他的房室土地都不能保存,因為此室此地出了妖孽,所以必須毀壞築為儲水池。至於所轄的縣官降級一等,國君一個月不能飲酒歡樂。」古時對於弒父殺母這種事,視比國家大事還要重大。
  若弒君,又怎麼處理呢?《論語•憲問篇》中載:「陳成子弒簡公,孔子沐浴而朝,告於哀公曰:『陳恒弒其君,請討之。』」此陳成子即是齊國的執政大夫陳恒,他把齊景公的兒子簡公殺了。孔子請求討伐的目的有四個,第一、是基於亂臣賊子,人人得而誅之;第二、是他這次討伐一定贏,因為齊國有半數人不服;第三、是他出兵時,可以維持國際秩序;第四、是可以讓魯國季孫、叔孫、孟孫三家大夫警惕,概當時魯三桓就是亂臣賊子一類。所以,這一請討之舉有多重功效,只可惜魯哀公懦弱乏志,孔子還是無力扭轉魯國的局勢。
  弒君不行,連要(脅迫)君也不可以。那麼要君的形象為何呢?又古代有誰是要君者?《論語•憲問篇》中載:「子曰:『臧武仲以防求為後於魯,雖曰不要君,吾不信也。』」臧武仲為魯國大夫,因故得罪於孟孫氏,孟孝伯陷告他,季武子將之逐出魯國,他奔往邾國,再到自己的封地「防」。然後請求魯君,冊立他的後代為大夫,當魯君同意後,又跑到齊國去。孔子認為:臧武仲雖說他沒有要脅魯君,他是不信的。

△ 經文中說大亂之道有三個形因,第一個是「要君」。要君怎麼會成為大亂之道呢?
  前說「要君者無上」,此人沒有上級的概念,所以容易犯上作亂。而犯上作亂本就是大亂之道,此如曹操、董卓就是要君者,若無董卓、曹操之獨攬朝政,哪有後來的三國之亂?所以,整個就是亂在「挾天子以令諸侯」,這要君即是大亂之道。
  第二個是「非聖人者無法」。謗聖如何成為大亂之道呢?概聖人講的是孝道、品德、公心及斷惡修善,若毀謗了他,意即是私心、奸盜、權謀等種種惡行。所以,毀謗聖人者,豈不是大亂之道嗎?
  第三個是「非孝者無親」。若與最親愛的人都疏遠,請問他的心中還有什麼可親愛的。所以,此人必定刻薄寡恩,在哪個位置上都恐怖,這稱作大亂之道。《論語•顏淵篇》中載:「齊景公問政於孔子,孔子對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公曰:『善哉!信如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雖有粟,吾得而食諸。』」齊景公請問為政之道,孔子對說:「君像君,臣像臣,父像父,子像子。」這就是要守住倫常綱紀。齊景公說:「對,如果都守不住之時,讓我怎麼吃得下飯呢?」國家如果有此亂源,且此亂是一觸即發,試想整體社會是否岌岌可危?若不維護綱常倫理,整體國力的維繫是很薄弱的,即便強兵霸權,也很容易就急墮到弱勢,摧枯拉朽的一碰就垮掉。
  在繁多的刑罰條目中,有時會有無辜受罰的情況,譬如:歐陽修說他的父親,判案時往往夜裡睡不著覺,這為什麼呢?因為有時會錯解、誤判。當君子遇到無辜受罰時,該怎麼辦呢?南宋輔廣的《論語答問》中說:人如果有罪卻沒事,這有何光彩的。若無罪受罰,又有什麼好受辱的。再者,人如果隱微處有過失,內心要慚愧地像在大街上被人羞辱一樣。若沒有過失的人,就算被殺或遭貶也是坦然。這就是君子無辜受罰的心態。
  如此,誰是典範呢?前說司馬遷無辜受宮刑,而在獄中奮力著《史記》,算是一位。此外,公冶長無罪受墨刑,也是一例。孔子怎麼看待這一件事呢?《論語•公冶長篇》中載:「子謂公冶長可妻也。雖在縲絏之中,非其罪也。以其子妻之。」孔子說:公冶長這個人,是可以將女兒嫁給他的,雖然他被用黑繩綁在監獄裡,可是這並非其罪。當公冶長受墨刑後出獄,孔子將女兒嫁給他,實在是了不起。這又為什麼呢?因為君子重在內心的隱微處,而不是著在外相的刑罰。是故,中國的讀書人有此良知與風範,哪還需要刑罰呢!孔子過世後,公冶長成為儒家的一個學派,可見他像澹台滅明等人,都是繼承孔子學說極出色的讀書人,不會因為受了墨刑,而成為他終身的恥辱。
  人生於天地間,在家庭要行孝,於國家要盡忠,而聖人之道是一生的學習,此乃我們努力追求的目標,也是此章的旨趣所在。雖然本章講五刑及三千條律令,但所要點出的旨趣,是聖人之道的學習,是在家孝道的力行,乃至於是對國家社會的盡力、為人民謀求幸福,這才是君子的出路,也是這一章的旨趣。
  再來,看看歷代《孝經圖》有關〈五刑章〉的畫作。北宋李公麟所繪的圖,乃孝子返鄉得到鄉里的歡迎,表示這位孝子在外的聲譽不錯。所以,孝道有兩種,第一種是居家行孝,第二種是出外為官,這兩個都可以表現出孝道。儒家以辦政治、興教育來表達對國家的貢獻,與對父母親的尊崇,及彰顯祖先的榮耀,這是儒家了不起的胸懷。
  其次,元朝趙孟頫所畫內容,乃傳習北宋李公麟。也是繪孝子返鄉,帶著一些行囊,得到鄉黨鄰里的歡迎,代表這個人聲譽很好,為官有成。而到了明朝仇英,畫法就有所改變了。他畫判官審案,身旁有些僚屬,堂下有執杖的差役,一人被押上前來,此人或是個不孝子。其後有一人跪著控訴,該是他的親人,用以說明刑罰所要維護的就是倫理綱常。
  最後,來看江逸子先生的畫。畫中堂上有位判官,慈祥的面貌帶著威嚴,拍桌問案顯出他聽聞而大怒。一旁的僚屬看著狀紙,這其中控訴著什麼呢?原來堂下有個年輕人,其髮鬆散,全身抖顫,雙手上銬,臉蛋早已嚇得發白。一旁跪著拄杖的老人家,或許是他的父親,正指控著他的不孝之行。另一旁的老婆婆,也同時指責控訴,而年輕女子與孩童,該是此人的妻子與小孩。由衣著的比較看來,父母所過的生活清苦寒酸,而年輕夫妻安適享受。妻子掩面哭泣,或是見了先生將受刑罰而傷心,更或是一種後悔不孝的表露。挾拖不孝子的差役,眼神睜睜看著老婆婆的控訴,此處所要彰顯的是,刑罰對治的都是不孝之行,而不孝是正道的大亂源。這種人若行於社會,便容易要君、犯上作亂,更恐怖的是對聖道的譭謗不信。所以整體的氣象,就是用五刑來治不孝。

總結

  刑罰的輕重,在於對方罪過的多少,而罪過的多少當中,又以倫常綱紀為所依據的標準。如果違犯了倫常綱紀,就算他沒有惹下滔天大禍,罪都極重。刑罰的目的在維護社會的風氣,此乃首要說明的結語。
  其次,古代的教育在導人向善,而刑罰是備而不用的。《新人生觀》一書中說:古代村莊裡少一隻雞,是會引起全村騷動的,現在許多社會亂象,大家早已麻痹了。所以,要如何將古代淳厚的風俗找回來呢?這定要發揚聖人之道才可,且須從孝悌出發,端正品德、開闊見地、為公利他,而下手處是斷惡修善。如此便信人世間,必能把治安恢復成像堯舜時代,不但刑罰備而不用,且還可以廢掉。這才是制訂刑罰的本意,也就是遏止壞風,保護善良風氣,從中引發人心向善。
  現今以GDP來衡量一個國家,可是進步不一定只看收入,治安良好、生活指數、幸福指數提高,都是進步。青康藏高原的小國不丹,他們的生活指數、幸福指數為世界第一,人們過得很快樂,卻不一定有錢。在這個國家中,百姓間互相幫忙,沒有奸盜邪淫,貧者不作亂,富者不嬌奢,這難道不是進步嗎?所以,我們為什麼必要隨著世界的逐錢潮流走?為什麼不能好好地建設自己的家園,走向真正的富強康莊大道?如此,這些聖賢的典籍,值得我們參考與借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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