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期::佛學幽覽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 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七處徵心(三)
應成論式破他立
破他處中顯空性
有情執實心顛倒
長劫輪迴無邊際
【科判分析】
丑二、隨執隨破(七處破心或云七番破處)
寅二、「破在外」(外處)
阿難尊者於前提出心在身內的看法,其實這也符合大多數人的認知,假如心不在身內,又會在哪裡呢?然而佛透過比喻反難,破除了心在身內之說。本段阿難尊者於是提出心在身外的看法,也被世尊破除。
一、「阿難引燈在室外為喻」
阿難尊者引用燈在室外為比喻,證明心在身外是佛的了義之說。
(一)、「轉成謬悟」
阿難尊者將如來破除心在內的說法,轉成錯謬的理解。
(二)、「徵引燈喻」
引用燈光為比喻來說明心在身外。
(三)、「自決同佛」
自己決定認知同於佛的真實義趣。
二、「如來以身心相知為破」
如來透過比喻說明,身心能夠相互感知,破除心在身外的說法。
(一)、「先以喻明」
阿難對於如來各人吃飯各人飽的比喻,能夠了知沒有迷惑。
(二)、「正與決破」
如來將法跟喻結合,正面破除心在身外的論點。
1、「合喻無干」
如來將法跟喻結合,說明若心在身外,身心二法應不相干。
2、「驗非無干」
驗證之下,身心二者互相關聯,並非無干。
3、「遂與決破」
於是決定破除阿難尊者心在身外的論點。
【經文解釋】
阿難稽首而白佛言,我聞如來如是法音,悟知我心實居身外。
阿難尊者以頭叩地向佛頂禮,然後對佛說:「我聽聞如來這樣的法音開導,從此了悟,知道自己的心事實上居在身外。」
所以者何。譬如燈光然於室中,是燈必能先照室內,從其室門後及庭際。一切眾生,不見身中,獨見身外。亦如燈光,居在室外,不能照室,
「為什麼呢?譬如燈光在室內點燃,這盞燈必然能夠先照亮室內,光再透過房室的門照到庭院邊際。一切眾生,沒有先見到身中種種,而只有見到身外種種,就像燈光位於室外,所以照不到室內。」
阿難尊者此處以燈做為心的比喻,心若在身內,就像燈在室內,應該能夠看到身內種種,然而卻無所見;可見心是在身外,所以我們能看到身外之物,就如燈在室外那般,能照明房室以外的境界。
是義必明,將無所惑,同佛了義得無妄耶。
「這樣的道理十分明白,將不再有任何疑惑,如同佛真正的義趣,可以沒有錯誤吧!」
佛告阿難:是諸比丘,適來從我室羅筏城,循乞摶食,歸祇陀林。我已宿齋。汝觀比丘,一人食時,諸人飽不?
佛告訴阿難:「這些比丘們,剛剛跟著我到室羅筏城(舍衛國),依序托缽行乞,並將食物做成糰食(飯糰容易吃飽,比丘眾吃飯糰以守過午不食戒,較能度過長夜),回到祇陀林。我已經用完齋飯(宿有止義),你看眾比丘,一個人吃的時候,是否大家都感到飽足呢?」
阿難答言:不也,世尊。何以故。是諸比丘,雖阿羅漢,軀命不同。云何一人能令眾飽。
阿難尊者回答佛說:「不會的,世尊。什麼原因呢?這些比丘眾,雖然都是阿羅漢,但每個人(有情)的形體(軀)不同,心(命)也不相同,各自相續,怎麼能夠一個人吃飯,就讓大家都感到飽足呢?」
佛告阿難:若汝覺了知見之心,實在身外,身心相外,自不相干。則心所知,身不能覺;覺在身際,心不能知。
佛告訴阿難:「如果你覺知明瞭的心,實際上就在身外,則身心兩者毫不相干,因此心所知的,身不能覺;身體上的感覺,心也無法感知。」
阿難以比喻來說明心在身外,佛也用比喻來破除其說。佛以自己跟比丘眾行乞吃飯的比喻,來說明身與心的關係,佛與比丘眾的身心分離,所以當佛吃飽飯,比丘眾不會有飽足感;若心在身外二者分離,那麼身體的任何感覺,心應該也不能了知;心有任何所知,身體也無法感覺,就像佛與比丘眾各自吃飯個自飽的道理一樣。
我今示汝兜羅綿手,汝眼見時,心分別不。阿難答言:如是,世尊。佛告阿難。若相知者,云何在外?
「我現在向你展示這潔白細嫩的手(兜羅綿手是佛的三十二相之一),你眼睛看到的時候,心能不能分別呢?」阿難回答說:「是能分別的,世尊。」佛告訴阿難:「若眼見(屬於身體的感覺)而在心中能產生分別,如此身心能夠相知,怎麼能說心在外呢?」
是故應知,汝言覺了能知之心,住在身外,無有是處。
「所以從此應該能了知,你所說的覺了能知的心住在身外,完全不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