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期::孔學一隅

孝道跨時代的意義與價值— 孝經簡說(二十一)

孝乃經天緯地行
大而無外小無內
聖道之本生大用
纍纍樂果從彼出

孝子喪親的禮法〈喪親章第十八〉(上)

—前言—
  《孝經》研學進入最後一章〈喪親章第十八〉。眾知孝道實是人格的養成處,它分為兩部分,一是父母在世時,另一是父母過世後的行孝之道。人的一生要有品格、有尊嚴、結善緣、有見地,能辦出好的政治、教育,這須從孝道出發,才能將上述所說經營的圓滿。此外,為政者本身,若在喪葬祭祀能特別以身作則,並且化導風俗,相信整體社會會帶動感恩、為人著想的風氣。這樣的環境有利於經濟發展與人才的集中,所以,《孝經》的十八章裡,特別是第十八章,都是國家強盛、民族延續的秘密所在。

—架構—
  總說是《孝經》的「開宗明義」,即是「孝道的修學法與義理」。分別說是「孝道很重要」,它是各階層必須要做的,譬如:天子、諸侯、卿大夫、士、庶人,都是必須要盡孝道的。天子把政教辦好,產生極和諧的氣象,這時天地和諧的氣象,就是人類最幸福的現象。所以,人稱為「三才」的理由就在此。
 
    其次,要如何以孝事親呢?要透過天子以孝來治天下,用聖人治理天下的榜樣與典範來治理天下,百姓就懂得以孝來事親。這種孝道是需要推廣的,推廣能夠取悅於天下,能夠成就辦政治的人,他偉大的德行也能夠發揚好名聲。除了對父母盡孝外,父母若有什麼不如理如法之處,子女們也要懂得勸諫導正父母,這更是孝道圓滿的現象。孝子們若能懂得孝親敬長來祭祀,必能感應天地神明。不但能夠盡孝,還能以孝來進退,這特別講的是能夠盡忠。以上說的是《孝經》十七章。
 
    第十八章是父母過世時,該怎麼依禮來圓滿對父母的孝道。本章經文架構總說喪親。惟孝子的父母過世了,要怎麼來表達喪祭之事呢?於喪事來說,總的要有「哀戚之情」,但此哀戚最多只能三天不食,不能超過三天,否則就會危害了性命,反而不是行孝之道。父母過世要守喪三年,守喪至多三年,這表示「喪」有終止的時候。而父母入殮時,須備以棺、槨、被服,且祭祀莊嚴,出殯送葬還要選擇好的墓地,此乃是「三年之喪」。就祭祀來說,父母出殯之後,牌位附在祖先之後,於宗廟裡接受祭祀。最後結贊,若父母活著時,懂得以愛敬來表現關懷;父母過世後,能以合乎禮的哀戚形式,來表達對父母的思念,那麼孝道就非常的完備了。

經文:
子曰:「孝子之喪親也,哭不偯,禮無容,言不文,服美不安,聞樂不樂,食旨不甘,此哀戚之情也。三日而食,教民無以死傷生,毀不滅性,此聖人之政也。喪不過三年,示民有終也。為之棺槨衣衾而舉之,陳其簠簋而哀慼之。擗踊哭泣,哀以送之;卜其宅兆,而安措之;為之宗廟,以鬼享之;春秋祭祀,以時思之。生事愛敬,死事哀慼,生民之本盡矣,死生之義備矣,孝子之事(親)終也矣。」

—釋疑—
  子曰:「孝子之喪親也。」(總明喪親)這是總說,孝子的父母過世了。「哭不偯,禮無容,言不文,服美不安,聞樂不樂,食旨不甘,此哀戚之情也。」(總明哀戚之情)孝子表達的哀戚之情謂之「哭不偯」,意即號啕大哭到氣竭,哭到哭不出聲為止,表達十分哀痛的孝心。「禮無容」即不太講究進退的禮儀,無論什麼樣的訪客來,都沒有心思接待。「言不文」是言語也不加修飾,僅人問他答而已。「服美不安」乃守喪期間穿孝服,穿上美麗的衣服心理不安。「聞樂不樂」是聽到美樂,心情也快樂不起來。「食旨不甘」吃到好吃的東西,也不覺得爽口。孝子心裡面哀痛父母過世,哪有心情去行世間的享樂呢!這就是「哀戚之情」。
 
  經文:「三日而食。」(標)父母過世三天裡實在吃不下,但聖人規定三日以後一定要吃,理由是「教民無以死傷生,毀不滅性。」(示由),乃教導百姓不要因為父母之死,不吃不喝以致生命損傷,反是不孝之舉。所以「毀不滅性」的毀,可能是形體會消瘦,但不會喪失性命。因為三天不吃喝、睡不著覺,難免形體會消瘦,不如以前白胖,謂之「毀」。而「不滅」,就是不會失去性命。
 
  經文:「此聖人之政也。」(結明)這是聖人的仁政,仁政就是用禮來節制人情,孝子盡孝道要有節制,不能超過這個範圍、喪失性命。經文:「喪不過三年,示民有終也。」(標)守喪要三年,但不要超過三年,一般而言是二十五個月。此乃告訴百姓,喪期是有終止的時候。
 
  經文:「為之棺、槨、衣、衾而舉之。」(入殮)入殮、出殯的時候,要怎麼出殯?叫作大殮、出殯。大殮是棺木封釘,準備要出葬。棺是內棺,盛裝遺體;槨是套住棺的外棺。「衣」是大殮身穿的衣服,「衾」是包裹屍體的棉被。埋葬的「葬」,其實是「藏」的意思,就是衣服足以莊嚴這個身體,然後棉被裹著身體,棺又把身體蓋住,槨再套著棺,代表這個屍體是密藏完好的。
 
  經文:「陳其簠簋而哀慼之。」(祭嚴)出殯時要祭祀,所陳列的簠簋為祭祀盛穀物的禮器,「簠」之器形為內圓外方,「簋」是內方外圓。為何用此禮器祭器表達哀戚呢?因為祭祀時,已見不到父母來享用,所以感到非常的傷心。  
 
  經文:「擗踊哭泣,哀以送之。」(送葬)棺木移走時,當是「擗踴哭泣,哀以送之」。「擗踊」之意,可以說是哭得跳起來,其中「擗」是男哭跳得比較高,「踊」是女哭跳得比較低;也可以說是哭得捶胸(擗)跺腳(踊)。無論如何都是表達極度的哀傷。而「哀以送之」,就是悲哀地送喪父母。   
 
  經文:「卜其宅兆,而安措之。」(墓地)意即事先卜卦,看墓穴的風水位置是否吉利。「宅」就是墓穴,若事先卜卦吉利,就可以用來安置棺木。經文:「為之宗廟,以鬼享之;春秋祭祀,以時思之。」(約祭)遺體葬在墳裡後,要將靈神迎回來,奉在自家的廟裡。古代的祀有宗廟,士一廟、大夫三廟、諸侯五廟、天子七廟,迎回來奉在自家祖先的宗廟,並以「鬼」禮享之。父母死了叫作「鬼」,正人君子死了叫作「神」。「享」是祭拜食物,請父母來享用。春秋兩季不寒不熱,於此時來行祭祀,春祭概在清明時節,秋祭為中元節前。另於父母生、亡日或母難日時,同行祭祀之禮,用以表達思念父母的恩德。
 
  經文:「生事愛敬,死事哀慼,生民之本盡矣,死生之義備矣,孝子之事(親)終也矣。」(結贊盡孝完備)孝子果真這樣做,於父母生時事奉雙親以愛敬,父母過世時備辦後事以哀戚,則一般人(生民)知恩報恩的本份就盡心盡力了,辦理喪事祭祀的義理也完備了,如此一來,孝子事奉父母算是圓滿了(明代黃道周法書最後一句,無「親」字、有「也」字,是與今流傳內容唯一異處)。以上是這一章的大義。
 
  本章何以是《孝經》的結尾? 因為前十七章告訴我們,不管孝子是什麼身分,須依著身分來盡孝道,且講究的是心態、方法,懂得移孝作忠,不止利益家庭也利益國家。這一章更特別談到父母過世要如何辦理喪事、行祭祀,用辦理喪事、追思祭祀,來圓滿整個孝道,使本章成為《孝經》的結尾。

—析疑—
《孝經》說此章的理由為何? 
  這一章很重要,眾知一國的風氣,定要從孝道上經營,而孝道之經營,最重要的是喪葬祭祀。父母過世了,孝子藉喪葬祭祀將餘恩保留在心中,傳承於後代子孫。這種感恩的風氣,從天子去推廣時,曾子說是「慎終追遠,民德歸厚。」慎終是妥當的辦理喪事,追遠是要依禮來祭祀。這種感恩心成為風氣的來源,人民一定會互相幫助、彼此體諒,乃至於能夠助成其他品德的發揮。如果國家能夠如此,就不需要員警,世間也不會有以下犯上、殺父弒母者存在。雪廬老人說:現在的政治,如果沒有從根本之道講究,整個社會的亂象無從禁止,那麼家家戶戶便人人自危。試想,推展孝道對家國都有利,那麼為何不推展呢?這實在是很可惜。
 
  《論語‧為政》篇載:「孟懿子問孝。子曰:『無違。』樊遲御,子告之曰:『孟孫問孝於我,我對曰無違。』樊遲曰:『何謂也?』子曰:『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孝經》說這一章的理由就在這裡。孝道不僅是父母在世時「事之以禮」,還要於過世後「葬之以禮、祭之以禮」。
 
  又《論語‧八佾》篇載:「林放問禮之本。子曰:『大哉問。禮,與其奢也,寧儉。喪,與其易也,寧戚。』」林放問禮的根本時,孔子說:問得太好了,祭祀之禮,與其講究奢侈,寧可儉約,表達誠意。喪事的辦理與其完備,不如內心的哀戚。這一章講喪葬祭祀的原則,它是禮的根本,這個根本實是從報本還恩開始。試想,禮如果不是在感念人情、恩德,便是你來我往的虛應故事。
 
  《論語‧陽貨》篇載:「子曰:『禮云禮云,玉帛云乎哉。樂云樂云,鐘鼓云乎哉。』」所以,孔子說:禮呀!禮呀!難道只是你送玉、我送帛嗎?樂呀!樂呀!難道只是敲鐘打鼓嗎?如果不能表達五倫深厚之情,此禮與樂有什麼意思呢?於表達人情中,是個為人著想、感念恩德的,若不從自己的父母開始,此一美好的品德怎麼去發揮開展呢?社會的亂象怎麼去對治呢?本章告訴我們,孝子喪親之時,人是號啕大哭不拘禮節的,言語是不特別講究修詞的。

守喪穿喪服的等級與意義? 
  在中國文化中,穿喪服有其特別的等級與內涵。其等級有斬縗、齊縗、大功、小功、緦麻之別。這五種喪服表達九族的關係,九族是上從高祖、曾祖、祖父、父親、我,然後下至子、孫、曾孫、玄孫。以前抄家滅九族是最嚴重的刑罰。明成祖攻破南京時,令方孝儒詔書天下,方孝儒不肯,成祖氣得要殺他九族。方孝儒說:「殺十族我都不怕。」結果,成祖竟把方孝儒老師的族人也殺掉,湊成十族。喪之五服就是這九族的關係,這章特別講到的是「斬縗」。父母、祖父母之喪,或者太太服先生之喪,就是「斬縗」。二十五個月裡,除了喪服外,親友的婚喪喜慶,一概不能參加,且要表達喪事當中的禮儀,即是前說的「哭不偯,禮無容」等,乃是自然哀戚的真情流露。

喪服維持的重要性,對家屬、社會風氣有何助益?穿喪服似乎已不符合時代意義,其能否應著時代作變革?
  不。維持喪服有其重要性,對家屬及社會的風氣具有正面功能。團體中往往有親友過世,便經常接觸喪葬事宜,曾聽一位葬儀社老闆說:「現在有個怪現象,臨喪普遍穿黑衣褲,著黑衣固然可以統一,但我不曉得誰是孩子、誰是孫子…?」如果依禮穿喪服,明眼就知道你的等級,是兒子還是孫子?是平輩、晚輩還是長輩?

古代喪服何以用縗麻,有何意義?
  斬縗就是用粗麻。古代的喪服,無論是斬縗、齊縗、大功、小功、緦麻,實際上都是用縗麻所做。斬縗的「斬」字,是衣服不縫邊,並以粗麻做腰帶繫綁,代表服最重的喪事。古代的喪服為什麼皆是縗麻所做?此「縗」之意,係指家喪的錐心之痛,故而稱作縗麻。

常人對於守喪者,如何表達恭敬?常人對守喪者要表達恭敬,為什麼?
  因為守喪的人在盡孝道,是極佳的社會風氣,見靈車經過時,不能按喇叭催促,也不能亂語「這家死人了」,要懂得尊重喪家之思親念恩。以前雪廬老人見警員前來查戶口,都恭恭敬敬地把戶口名簿奉上,不因為對方官職的高低,而是敬重他在執行公務。社會的亂象往往在於失敬,甚至於傷害執行公務的人,卻判處無罪。如此試想,社會的亂象怎會止住呢?又恭敬如何能表達呢?《論語‧子罕》篇載:「子見齊衰者,冕衣裳者,與瞽者。見之,雖少必作,過之必趨。」孔子雖貴為魯國大司寇,但見到「齊衰者(服重喪的人)」,即便他的年紀還小,若坐時一定站起來,若站立時一定移動位置。他人在服喪、守喪時,要表達同情心與恭敬心,這個社會才會顯得溫厚,感恩的風氣方能引起來。許多人以為做善法,必要出門去做,然而行善另有一法是不用錢就能做得的,只要你維護社會善良的風氣,這個善法就不得了。

本章所說哀戚之情,《論語》上孔子是否亦有言之?
  《論語‧陽貨》篇載:「子曰:『夫君子之居喪,食旨不甘,聞樂不樂,居處不安。』」《孝經》裡說居喪,吃不出味道,聽到音樂也不快樂,除此之外,《論語》更增加一個「居處不安」。即是住在好地方也會心不安,於是住在另一個處所(凶廬)守喪,不住在原來的地方,用以表達對父母的哀思,且這個哀傷不能把性命喪失掉,是有禮要節制的。
 
  《論語‧子張》篇載:「子游曰:『喪,致乎哀而止。』」子游對於居喪一事說:到達哀的程度就可以了,不可超過,否則反是不孝。這即是仁政,聖人知道孝子會真情流露無法自已,於禮必要加以節制,否則把身體弄壞,不是真正的盡孝道。

父母過世哀痛逾於常情,三日後還不吃飯,會有什麼過患? 
  《禮記‧曲禮》中說,如果三日之後還不食,將造成身體嚴重的損傷或喪命,反而對父母親不慈不孝。子思於祖父孔子在世時,只是個三、四歲的孩童,但卻表達要傳承祖父的志向,孔子聽了非常高興。子思後來隨著曾子學習,通達了性與天道;其在禮的抉擇上,幼年時便知曉道理。他與老師的對話如下:「曾子謂曰:『伋,吾執親喪水漿不入口者七日。』子思曰:『先王制禮不敢過焉,君子居喪水漿不入口者三日,杖而後能起焉。』」(見於《文廟賢儒功德錄》)
 
  曾子說:「伋(指子思)我告訴你,當我父母過世時,我哀傷到七天吃喝不下。」子思回答:「哦!先王所制的禮不可以超過。君子居喪時三天水漿不入口,那時已不勝體力了,須要拄著拐杖才能起身。」子思對老師這樣說,這就是「幼而知禮也」,是子思的不凡處。子思受困於宋國時,說:「我的祖父受困於陳蔡,還能對弟子講性與天道,而我在宋國遭困,怎可以沒有心得呢?」所以,就在宋國寫了《中庸》,那時他只有十六歲。

守喪為何以三年為限,有何依據?
    孔門弟子宰我曾問孔子守喪三年是否太久了?《論語‧陽貨》篇載:「宰我問三年之喪,期已久矣。子曰:『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懷。夫三年之喪,天下之通喪也。』」此意是說,父母生下我們,在懷裡抱養三年,所以我們用三年守喪來回報父母,這三年之喪是天下的通喪。又《禮記》更說:「夫三年之喪,天下之達喪也。」這個「達」是什麼意思呢?乃指上從天子下到庶人,都得這樣做。此一作為就是,無論穿著喪服、吃著粗食、住著凶廬,乃至於想著父母的恩德,自夏商周三代迄今都是一樣的,這叫作「達喪」。「達」不僅是指天子到庶人,連夏商周三朝都是如此。

對於孝子而言,守喪三年還有何深層意義? 
  守喪三年除了父母生育抱養我三年,所以父母過世時,以守喪三年來回報外,此更深含義於禮上說,既能令不孝之人不得不這樣做,也可使孝子們不能太超過。有的孝子終生哀傷,心情跌進去拔不出來,這樣反而不孝,是不可以的。所以,講三年之喪,一方面約束孝子不可以終生守喪與哀傷,一方面也可以警惕告誡不孝的人要有所振作。守喪三年能壓住超過的人,將不及的人提上來,這就是恰到好處的中庸,能讓社會的風氣發揚,保住賢哲不要終生守喪與哀傷,成了禮崩樂壞的局面。

古代為官時逢到父母之喪,該怎麼辦? 
  這個喪事是最重要的,父母過世謂之「丁憂」。「丁」就是遭逢、遇到,古代特別指官員居喪,父母過世要辭官守喪三年。期間家裡不許婚嫁,任何應酬都不行;但若國家急需此人辦理政事,就另當別論。例如:晚清同治中興人物沈葆楨,守喪百日就被左宗棠推薦,出任船政總理大臣,國家徵召乃不得已之事。又如,明代張居正輔佐幼帝朱翊鈞,萬曆六年父母過世,離京返家守喪。當時萬曆帝僅十六歲,特別倚靠他主持朝政,因此僅返家守喪百日。如此說來,三年之喪是天下的通喪與達喪。

《論語》中有誰是三年之喪的典範? 
  《論語‧憲問》篇載:「子張曰:《書》云:『高宗諒陰,三年不言。』何謂也?」此中所說高宗諒陰,是指殷高宗武丁住在凶廬,就是孝子另外住一個地方,不住在皇宮裡。在居喪的三年中不言,是說武丁不去議論朝政,將國事交給宰相處理。這三年裡他實是在想著未來怎麼治理國家、舉用賢才。三年後武丁將國家形勢觀察清楚後,便正式治理國家,不但把衰敗的商朝復興,也提振禮教,執政的五十九年是商朝的盛世,所以廟號稱作「高宗」,「高」就是讚譽他將國勢拉升起來。三年之期,除了守喪念父母恩德外,其中還有許多的內涵,譬如「無改於父之道」,意即不改變家中的老規矩,這個典範是誰呢?《論語‧子張》篇載:「曾子曰:『吾聞諸夫子,孟莊子之孝也,其他可能也,其不改父之臣,與父之政,是難能也。』」曾子聽聞夫子談說孟莊子。孟莊子為孟獻子的兒子,孟獻子是《大學》中所說的賢大夫,乃魯國三家大夫之孟孫大夫,他的兒子是孟莊子。孟獻子過世時,孟莊子世襲父親的位置,居大夫之位僅有四年,其中三年守喪,一年辦理政事。在這四年中,他沒有換過父親所任用的臣子,沒有改變父親行政的風格。所以,曾子才說:我聽過老師提及孟莊子的孝道,除了與一般孝子的守喪之行外,特別難得的是那「不改父之政、不改父之臣」之行,這不是一般孝子做得來的。

上述三日而食、三年喪期之旨趣(更深的涵義)為何?
  《禮記》中說,孝子臨喪三天後吃得下飯,又守喪三年,此時,仁者可從孝子守喪的心態、作法中,見到他對父母的親愛;有智慧的人看到孝子依禮而行的理智;強者看到孝子的志向與耐力。這個人必是國家的幹才,在行禮時有他見地支持的那一分。《禮記》上亦說,這個人若為人子的就是孝,為人弟的就是悌,為人父的必是有貞潔之父。社會若都是這類人,這個社會真不得了,必是富強康樂,近者悅而遠者來,經濟興旺人才集中,國家強盛民族延續。

—總結— 
  首先,父母恩德之重,在現今這個時代,很難認真去觀修,反而殺父弒母之事,在社會上每見發生。古代把殺父弒母,看作是世間最不吉祥的事,必要處以就地正法,然後將他的住家摧毀,把殺人的地方挖成池塘。
 
  其次,《論語‧子張》篇載:「子張曰:『士見危致命,見得思義,祭思敬,喪思哀,其可已矣。』」一位讀書人,在危險時候能夠承擔,懂得愛財有道,面對喪事能盡哀,行祭祀能盡誠,能如此也就沒白學了。」
 
  再者,《禮記》中說,禮是順應天地的,禮的作息配合天地、四時與陰陽,什麼叫作配合陰陽呢?喪禮與婚禮本來就不一樣,它是配合陰陽、合乎人情的。試想一個禮的運作,既是配合天地、四時與陰陽,又合乎人情義理,那會是個怎樣的禮呢?禮運行起來,對整體社會的影響力如何?對人心的影響又如何?
 
  最後,喪事中血緣是講究恩,至於對外呢?譬如:參加喪禮時、祭祀講究禮與義理,而「三日而食、三年守喪」表現的是節制。然而其中有許多的變化,譬如:有時必得移孝作忠,這代表的是權變。所以,整體喪禮中有恩情、理智、節約、權變,不是表面所見的這麼簡單。如果此人能好好地行禮,既有原則又配合人情,能照顧全體又知進退懂權變,這不是人才又是什麼呢?
 
  眾知,禮之所在就是道的所在,道就是仁心,乃至於從禮中去了知人情,通達吉凶禍福的體性本是空的。該如何善用禮來趨吉避凶?整個禮的本質又走入性與天道。以上是本章的大意,果然家庭中能圓滿盡孝,國君及領導者能戮力推行,則上行下效民德歸厚,這才是時代的出路。(下期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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