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期::共修研學-勸發菩提心文

勸發菩提心文(二十三)

心爾
 
念父母恩
   哀哀父母,生我劬勞」此文引自詩經,總說父母養兒育女的辛苦,下文為別說。「十月三年」懷胎十月,三年的養育,才慢慢的自己會走路,自己會照顧自己一點,三年之內都要靠父母,走路靠父母牽,自己走會被車撞死,自己吃飯會被嗆死,自己倒熱水會被燙死,三年內父母沒有辦法脫手,所以父母之劬勞至少要三年,「推乾去濕」棉被自己蓋單薄的,孩子蓋暖活的。嬰兒便尿,污穢褓被,母將乾者推以與之。「嚥苦吐甘」在養育中,好的都給子女,例如好吃的菜都夾到子女的碗上,自己吃菜根喝菜湯。在家女人至已生育兒女時,方知母之苦,故女子孝親多於男子。女孩較知道母親之苦,較貼心媽媽。「才得成人」成人之後指望「紹繼門風」能延續家門,祖德流芳,過去祖先美好的德性,希望將來能長存下來,「供承祭祀」就是能祭拜祖先,香煙不斷,希望子女能光耀門庭,光宗耀祖。「今我等既已出家,濫稱釋子,忝號沙門,兩途既失,重罪難逃」省庵大師是出家人,可以責備出家眾,我們千萬不行,一定要知自己身分。出家人不是我們喝斥的對象,對出家人只有恭敬,若是善知識我們親近,若是惡知識我們遠離,但是心態絕對要恭敬,出家人再怎麼樣,他是代表佛的形象。「甘旨不供,祭掃不給」,沒辦法對父母提供甘美的供養,祭祀灑掃也沒辦法來做,不能祭祀祖先,不能在家承歡膝下。「生不能養其口體」,父母在時不能養其口體,因為我出家了,「死不能導其神靈」父母死了也沒有功德力引導他的神識超生善道,或往生淨土。「於世間是大損」孝都沒盡上,「於出世又無實益」,無法超拔其靈,未能以世間出世間之利益來報答父母,於世、出世兩途既失,重罪難逃,「如是思維,惟有百劫千生,常行佛道」這叫做上求佛道,「十方三世,普度眾生」則是下化眾生,「則不惟一生父母,生生父母,俱蒙拔濟」,印光祖師有一篇論文佛教以孝為本論云,出家於世間或有所不足(不能孝養父母,安邦治國),於出世間有大利益,因為不只這一世父母能蒙拔濟,生生父母亦蒙拔濟,而且「不惟一人父母」乃至「人人父母盡可超生,為發菩提心第二因緣」。不應只念這一世父母恩,還要念到往昔父母恩,若論生生世世每一生父母則其數是無量無邊,如此體會而知一切眾生都曾為我父我母,上求佛道,下化父母眾生為我的重責大任,此責任最要承擔無可取代。
父母對於兒女分上,有多少勤勞辛苦,不念則已,念則不覺心痛,故曰哀哀父母,生我劬勞,重言哀者,表示悲切、心酸;此恩是無法比擬的。然父母之恩,側重在母親,舉十月懷胎等,以為發菩提心的所緣。有情第八識的神識投入人道的母胎是與父精母血和合,現起生命現象,初七日名歌羅羅,初凝如酪狀(似蛋之胚團);二七日名羯羅藍,此云軟肉;三七日名遏部曇;四七日名閉尸,此言堅固;五七日名形位,開始成形;六七日名泡位(頭手足五泡出);九七名髮毛爪齒位,髮、毛、爪、牙都長出來,從這裡還要再養到三十八個七,九七到三十八個七還要再經過二十九個七才養得住,母親要很辛苦地養著胎中小兒,經過了三十八個七,即二百六十六日名為十月、是預產期,其實是九個月零四天,母孕子胎,腰酸腳軟,飲食行動均失常態,此十月中,母之劬勞為何如也!有的懷孕期間害喜,飲食不正常,身體發寒、發熱、嘔吐、腰酸、絞痛如刀割等,生產時胎兒經產道擠出,生命交關之苦,不可言喻。 (下期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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