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期::大德法語

佛說四十二章經解〈十八〉

道源老法師講
第八章「佛言:惡人害賢者,猶仰天而唾,唾不至天,還從己墮;逆風揚塵,塵不至彼,還坌己身。賢不可毀,禍必滅己。」這第八章可以解釋第六章,惡人自己得果報的解釋。亦解釋第七章說明你要是罵人,對方不接受你的罵,你就罵你自己。這第八章再說一個譬喻,一個比方,一方面勸我們要忍辱,他害不了你,他害他自己;一方面勸惡人不要再做惡。
「惡人害賢者」賢者賢善的人,惡人看見賢善的人,他要加害於他,等於什麼呢?「猶仰天而唾」猶如仰著臉要吐口水,吐到天上去,可是你吐的口水,不會吐到天上,吐到那裏去呢?「還從己墮」你用口水吐天,吐不到天上,口水墮下來,還到你自己,你口水是吐到你自己臉上、自己身上。
再說一個譬喻,喻如「逆風揚塵,塵不至彼,還坌己身」。「逆風揚塵」抓一把塵土要灑到對方身上,可是逆著風,把這一把土撒過去,塵土沒有撒到對方身上,吹落到自己的身上,染污了自己的身體。
「賢不可毀,禍必滅己」懇切地勸惡人不要做惡,不要害賢人,賢人不可以毀。你毀他毀不了,等於仰面唾天,逆風揚塵。賢者,你毀害不了,你造的罪業,「禍必滅己」結果毀滅了自己。
第九章「佛言:博聞愛道,道必難會,守志奉道,其道甚大。」第六、七及八章云要想修行用功,昔之罪業成修道障礙,故必須先懺悔罪業;罪業懺悔了,要修行用功了,惡人來擾亂,於是忍辱不理他;過了惡人這一關,現在開始要好好修行了,告訴我們修行的方法。
用功不要用錯了,「博聞愛道,道必難會,」會是會悟,要開悟:欲開悟得先學佛法,所以說「博聞」。博是廣博的意思,或云:廣學可以增長智慧啊!這個地方錯了。怎麼錯了呢?你這個博聞專記名言,不能隨文作觀。你廣學多聞,自己看經,聽講經,你要隨著經文作觀想,觀想它的理,這就是用功。你專記名言,過去沒看過經,也沒聽過經,佛教的名相通通不熟,現在看到了,聽到了,儘記一些名言,不能隨文做觀,一講起來你知道的很多,比如說過去不知道什麼叫六度,現在都知道了,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般若,你這些名相很熟,但卻只是外相,你依了六度法門去修了沒有?沒有。專記些名相,自己以為自己學到佛法了,這就是錯誤了。「愛道」,愛道是愛好佛道,要修行用功,錯誤了一點,就不能開悟。怎麼錯誤呢?他不知道「道」是自己的心而心外求道。愛好佛道要修行了,卻以為心外有個道可以得到,這麼樣就開悟不了。所以「博聞」是求解,「愛道」是修行,但卻走錯了路,想開悟就開悟不了。所以「博聞」求解是對的,但要隨文作觀,不可以專記名言,愛道要修行是對的,但不可以心外求道。
「守志奉道,其道甚大」怎麼樣是正確的呢?「志心」志是志願,你這個志願的心,這就是菩提心,發了菩提心且發了菩提願,這就叫志心,你依著你的願來修行。奉道就是奉行菩薩道,「志心」發菩提心,「奉道」行菩薩道,那你這個道就大了。
 
第十章「佛言:睹人施道,助之歡喜,得福甚大。沙門問曰:此福盡乎?佛言:譬如一炬之火,數千百人各以炬來分取,熟食除冥,此炬如故,福亦如之。」
這就是勸我們要隨喜功德,也就是我們普賢十大願中的第五隨喜功德。此章欲令吾人「隨喜功德」,見人家做功德,你就發隨喜心,這便是大修行,再看經文「佛言:睹人施道」,睹是看見,看見人家行布施之道,或是施財,或是施法。睹是看見人家發心,看見有人發心,你就盡你的力量去幫助他,令那個行布施之道者生歡喜心。比方說人家要行財布施,你看見了,你也參加一份,行布施,把他的功德行做圓滿了,那麼對方也歡喜了。又譬如對方要發心行法布施,要講經說法,卻沒有講堂,我有一個房子很大可以做講堂;或者人家有了講堂,我給他搬搬椅子,搬搬桌子,這都是助歡喜,幫助他行法布施。
「助之歡喜,得福甚大」法華經上有明文,有人在講法華經,大家都來聽,最後來了一個人找座位找不到,你把你的座位讓出來一半,讓那個後來的人坐,讓他去聽法華經,那法華經上的形容很多,此人(讓座者)得福,得的很大。
法華經上是說,把自己的座位讓一半給人家聽經。現在我們說發心幫忙,給聽經的人找一個座位,得福甚大。怎得福甚大?他要是到講堂來找不到座位,經聽不下去。既不能站的聽,他要走了,你給他找一個座位坐好聽經,他聽經種了大善根,而且眾生根基不平等,他第一次聽經,且是你幫他找座位,但是他的善根勝過你,追到你前面去了,他修行辦道進步很快,既是進步很快,功德成就,他的成就是你的幫忙,所以你得福很大。
「沙門問曰:此福盡乎?」沙門就是有一個比丘,他聽到佛講到這裡,心裏覺得有一個疑惑,就出來問佛:「此福盡乎」?佛說人家在那兒做功德,有個人出來隨喜布施者,幫助施者作功德,這個幫助的人,得福甚大,然會不會把那個正在做福那個人的功德佔去了?是不是把那個正在修布施做福那個人的功德佔完了?問這樣一個問題,怎麼問這樣一個問題?這就是初發心做功德的人,怕別人分了自己的功德,人家要來幫助他,他反而不歡喜,他怕人家分了他的功德,他不要人家幫忙,所以起了這個疑惑,請佛解釋。
佛向他說一個譬喻:「譬如一炬之火」譬如一個人有一炬火把,就是「一炬之火」。換句話說,就是一盞燈火。「數千百人各以炬來分取,熟食除冥,此炬如故。」有數千百人,各人拿了一個火把來分取,這火把的火分去了,幹什麼呢?或者作飯「熟食」,或者晚上能照明「除冥」除去黑暗得光明,你的火炬不會滅,福亦如之。你所修的福,別人是分不了的,還是你的福。
以上維摩經上云無盡燈法門,譬如你有一個燈火,別人也要點燈,來你的燈火上點燈,那麼你的燈火是不是有所損失呢?不會!他把他的燈火點著,你的燈火如故,不會損失。維摩經上還要我們發心叫別人來點燈,他一個來點,又多一個來點,大家都來點燈了,且希望別人再來點;一個人在講經說法,希望大家都來聽,聽了法了,都去弘法,在各人一個講堂。比方我們講堂一百多人,你們都成了一百多個法師,在一百多個講堂講,講了變成幾千個法師,在幾千個講堂,這叫「無盡燈」。一個燈能以分成了無盡個燈,叫無盡法門,這功德無量。(下期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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