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期::共修研學-小止觀導覽

(二十二)棄瞋恚蓋

 蓮心整理

觀瞋過患及所生

無瞋功德生慈忍

觀待生起無我慧

安樂無憂是大雄

 

經文

二、棄瞋恚蓋:瞋是失佛法之根本,墜惡道之因緣,法樂之冤家,善心之大賊,種種惡口之府藏。是故行者於坐禪時,思惟此人現在惱我,及惱我親,讚歎我冤。思惟過去未來亦如是,是為九惱。故生瞋恨,瞋恨故生怨;以怨心故,便起心惱彼。如是瞋恚覆心,故名為蓋。當急棄之,無令增長。

如釋提婆那以偈問佛:「何物殺安樂?何物殺無憂?何物毒之根?吞滅一切善。」

佛以偈答言:「殺瞋則安樂,殺瞋則無憂;瞋為毒之根,瞋滅一切善。」

如是知已,當修慈忍以滅除之,令心清淨。

大意

說明棄蓋的第二部分:棄瞋恚蓋,並舉偈語以明瞋恚過患,故應棄之。

導覽

一、對著境界愈想愈好,貪心就會慢慢增上,若對著境界愈想愈壞,透過各種角度去想這個境界無益於我、迫害於我,則瞋心油然而生,不僅見到對方的面不舒服,連聽到他的聲音也不高興,甚至別人轉述他的事情都覺得厭惡,內心浮現他的影像也是恨之入骨,這就是瞋恨心猛利的行相,所謂「一念瞋心起,百萬障門開」、「起一念之瞋,能燒盡菩提之種」,而且由於前世多瞋,會感應今生二種瞋報:(一)常為他人求其長短,因前世不能容物,稍不如意,即興瞋恨,故感今生被人尋求長短,而動輒得咎。(二)常為眾人之所惱害,因前世瞋惱眾人,令不安穩,故感今生常被多人之所惱害。故云:瞋是失佛法之根本,墜惡道之因緣,行者不可不慎。

二、瞋恨心不可以獨立生,不可以自己生,一定是對方惱我,而對方惱我分為現在他惱我、惱我親、讚歎我冤,使我生起不愉快的感覺;或者追想到他過去惱我、惱我親、讚歎我冤,內心很不舒服;或者預測他未來也會惱我、惱我親、讚歎我冤,引發我的瞋恨心,這些狀況名之為九惱;甚至起忿、恨、惱、害之心,倘若在坐禪時九惱變成法塵境界,會覆蓋真心、障礙修學,故名瞋恚蓋。在九惱的境界可能會產生下列三種瞋恚發相:第一為非理瞋,行者修禪定時,瞋覺突然而起,不問是非道理,無故而發瞋恚,障於禪定,是為非理瞋相。如果修學者平日很容易動怒,是有礙禪定的;第二個是順理瞋:行者修禪定時,為外人所惱而生瞋恚,猶如持戒之人,見非法者而生瞋恚,此瞋雖順理,然亦障於禪定,是為順理瞋相。如果修學者平日常有憤世嫉俗的表現,是會障礙禪定的,因為理得心安、心平氣和是入禪定很重要的心態;第三個是諍論瞋:行者修禪定時,執著自己所解悟者為是,而以他人之所行所說為非,以他人所說不順於己,即起瞋恨,亦障於禪定,是為諍論瞋相。如果修學者平日常有與人較量、爭長短的心,或者自以為是的心態,是容易感應障礙的,應是學習有師承(傳承)的正法,且不墮黨類,藉著修止修觀不斷地體會正確道理,必能得非常殊勝的證量。

三、對治瞋恚有二種修法:(一)如果在修止當中無緣無故產生惡念(如想做不如法之事),這種狀況屬於掉舉,要用正見的力量,把掉舉對治掉,以便安住在善所緣境上(如念佛)。若內心緣念瞋恚境的力量,比緣念佛號強,可能安住不了,此時應暫時放下所緣境,並修瞋恚心的對治法。先觀修瞋恚的過患,遠離瞋恚的功德;其次對所瞋恚的對象各種面相觀察,息滅瞋恚,例如他雖與我為仇,何嘗不是我先對不起他,且怨由親來,惜昔日之親願化眼前之仇。再者往昔我所造惡業藉眼前逆境可淨除,也能增上我的忍辱度,作為我成佛之資糧,即是我成佛之增上緣,因為逆境現起可以消你的業障,生起寬宥包容的心量,能引發堅固菩提心,也就是我的恩人,則瞋恨心無由而生;須降伏瞋方能進入色界、無色界禪(上二不行瞋),乃因上二界非瞋恚所行境。(二)修行(或念佛)至心水澄清時(或佛號成片時),進入輕安的境界,此時是初禪未到地定,好像已沒有欲界的煩惱了,為了確認有否欲界的尋伺,此時將所有在意境界生起,例如一些不可欲境或逆境(九惱等),若煩惱猶在,則一一加以對治,這叫止上修觀(七種作意位)。亦即當瞋恨再也不起現行,緣念善法境界的力量轉強,就進入初禪的正分。

四、廿五方便的通達是入止觀前的正見,乃因藉廿五方便調理心念則易於修止觀,比如念佛前,維那說:「萬緣放下、佛號提起」,萬緣放下可結合廿五方便之訶五欲、棄五蓋,佛號提起則可結合具五緣、調和五事,進行五法。有些修學禪定者在未到地定時會錯認自己已明心見性了,其實不然,因為還有欲界尋伺,雖然在念佛時煩惱不起現行,但並沒有破掉煩惱現行,也沒有破煩惱種子(若破煩惱種子及破煩惱習氣,是屬於斷惑位,必須深觀空性才有辦法達到),倘若內心浮現的這些欲界可愛、不可愛的境界,不會起貪瞋等感受,而是非常平靜、澄清,那才是破欲界煩惱現行,將欲界的上、中、下三品的貪愛煩惱都對治後,進入初禪正分,在初禪未到地定(或各禪未到地定)的七種作意位都稱觀,而不是修止觀前的正見。由此可見教理的重要,不諳教法,才會產生自以為修學有成的錯覺,錯覺愈大,罪過就愈重,若貿然引導眾生禪修,則一盲引眾盲,後果不堪設想。尤有甚者,在禪坐當中,沒有深知煩惱的過患,一一對治,而夾帶著慢心及名利的習氣,致使過去禪定的力量和覺受漸漸退失,而渾然未覺,所以只有虛懷若谷,結合教法,步步勝進,方為正途。

五、「殺瞋則安樂」、「殺瞋則無憂」,安樂即涅槃、無憂即菩提,也就是所謂的「涅槃寂靜樂」與「菩提覺法樂」。而瞋則是煩惱,殺瞋有一種是破煩惱現行,而破煩惱現行可入禪定,此種即屬於禪定的安樂,一種是殺煩惱種子、掃除煩惱習氣,此種即屬於涅槃的安樂,法的無自性被徹底的認知叫涅槃,萬法在證得空性的聖者的觀察下,都是現起如幻的,因此不會受境界的束縛,內心也不受貪瞋癡的擾動,直接破煩惱種、破煩惱習氣,內心呈現最平靜、安樂的狀態稱之為涅槃寂靜樂,而不是富可敵國、閒適安逸、心滿意足叫安樂,因為這些都只是把過去的善業拿來消耗而已,若善業用罄、惡業現起,就不舒服了,所以暫時的滿足舒服是一種假相和錯覺,是妄認而不是真實。「殺瞋則無憂」,是指懂得運用種種的方法對治瞋恨的現行,拿掉瞋恨種子和習氣,在涅槃寂靜樂的同時說菩提覺法樂,因為深諳各種法門,所以可以自利:對治煩惱,得到真正的解脫;也可以觀機逗教、利益別人,進入涅槃。瞋恨的根本在無明(煩惱障),以及不生瞋的瞋習(所知障),二者之破除只有佛辦得到,所以能究竟殺瞋(種子與習氣)得到涅槃寂靜的安樂,以及殺瞋得到菩提覺法的無憂,只有佛做得到,因此有佛名 「無憂佛」。或問:色界、無色界及三乘人不是已離開瞋了嗎?為何云:只有佛才是真正離瞋呢?事實上,雖說有些聖者已離開瞋,是指不會引發瞋煩惱,但瞋的習氣(不會引發瞋煩惱的瞋習),比如舍利弗證阿羅漢果,雖破了瞋的種子,但仍留有瞋的習氣,此習氣非心法、心所有法,而是心不相應行法,猶如酒瓶已空,仍留有酒味,直到成佛的時候,瞋的習氣(名言安立為所知障)方能究竟斷除,如此才是真正的安樂與無憂,達到這個境界的聖者縱然百千萬劫都受到眾生的惱害,也不會有些許瞋的味道,小乘聖者不能對治所知障(中觀派把所知障解釋為煩惱習),大乘聖者依以空性正見發大願力利益眾生而無怨無悔,能將煩惱習去除,因此只有透過無盡的串習才可把煩惱的習氣對治掉,而這樣的人才是真正的安樂無憂。

六、「瞋是心中火,能燒功德林,欲行菩薩道,忍辱護真心」,慈忍是滅除瞋恚、令心清淨的重要法門。慈忍是慈悲與忍辱之合稱,法華經文句以慈悲、忍辱、法空三者為弘通法華經之三種法規,稱為弘經三軌。據月燈三昧經卷七所舉,修菩薩行者為利益眾生,於一切違順等境皆能慈忍,故獲得下列十種利益,即:(一)火不能燒,指修行者常懷慈忍之心,於一切違逆之境,了知身心自性本空而無所惱,故瞋恚之火不能燒之。(二)刀不能割,指修行者常懷慈忍之心,於一切橫逆之境,了知自身體性空寂而無所畏,故瞋恚利刀不能割之。(三)毒不能中,指修行者常懷慈忍之心,于人加害時,了知身心本空而不以為意,故貪瞋毒藥不能中傷之。(四)水不能漂,指修行者常懷慈忍之心,於一切順情之境,了知諸法本空而無所染,故貪愛之水不能漂之。(五)為非人護,指修行者常懷慈忍之心,于一切時處,為鬼神之類所護衛。(六)身相莊嚴,指修行者常懷慈忍之心,愛念於人,故招感色身相好莊嚴之果報。(七)閉諸惡道,指修行者常懷慈忍之心,成就善法,故惡道之門自然閉而不開。(八)隨樂梵天,指修行者慈行具足,梵行無虧,故命終後,隨其意樂而生於梵天。(九)晝夜常安,指修行者常行慈忍,利益有情,而不加惱害,故得身心寂靜,晝夜常安。(十)不離喜樂,指修行者常行慈忍,利益眾生,使其皆獲安穩,故自己之身心亦不離于喜樂。(下期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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