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期::社論
論放生
本刊
放生壞生態
爾後謹慎行
傳承佛子行
護生慈悲心
動物保育團體近日發表「放下殘酷的慈悲〜全臺宗教團體放生現象調查報告」,統計自去年三月至今年八月,走訪二千餘個宗教團體所得的定期或不定期放生資料,放生地點遍及全台灣與世界各地,放生物種琳瑯滿目,金額據估計每年至少在兩億元以上。調查中亦言市場上供應宰殺的動物物種和數量,未因放生而減少,反而因放生的大量需求而引來業者直接從野外獵捕動物,或增加飼養繁殖的數量。
保育團體亦公布放生影片,對近來放生活動之草率指證歷歷,舉凡將淡水魚和海水魚一起放生、烏龜一個一個往日月潭裡扔,生物在運輸、搬運途中常造成緊迫與傷亡的痛苦,放生鳥因一抓一放,許多無辜的麻雀死於鳥籠中,又因不知所放生物屬性而對生態平衡引來嚴重破壞等。保育團體沉痛指出臺灣宗教放生行為,已經到了集團化、商業化、大量化的地步,反而害更多動物因而犧牲,故呼籲宗教團體別再從事錯誤的放生。
事實上,每一場如法的放生活動應有事前的規劃,從南到北沿岸、山林中,一一仔細評估、考量是否可作為放生場地,評估適合物種,乃至於交通、飲食、人事、法事、物品準備、甚或試放以及祈求佛菩薩加被能讓活動順利,參與者歡喜感歎發菩提心,所以往往會在活動數月前即開始籌備。善心由決定舉辦放生活動的那一刻開始啟動,即使在找場地過程中,所想的都是如何能拯救生靈放至適合的環境,所以慈悲心一直相續,並非活動當天僅在將生物放下去的那一剎那方生起,甚而到市場買生物時,看到被殺、剮的慘相時,惻隱之心油然而生等等。活動當天在儀軌觀修以及發願為遍滿虛空一切有情,我當成就無上正等正覺時,看到生物歡喜回歸大自然的那一剎那,大慈悲心也提升到究竟。
須知放生護生法行非吾等今日所發明,早在無量劫前釋尊前生〜流水長者子,曾見十千條魚困於枯竭的池中,向國王借廿頭大象負盛水皮囊水來救,並為池中游魚稱揚寶勝如來十種通號以及十二因緣法,雖然池中游魚仍因久渴而死,但命終脫離畜生身而生忉利天,回來向流水長者子答謝,大地震動。乃至於中土祖師大德(天臺、永明、蓮池諸大士等)皆曾提倡此法行,不但為文提倡,且親身興辦放生活動,詳見高僧傳。而憨山大師更在彼所寫的放生文中,詳明放生真為佛事業,慈悲心的引發是佛種的延續,不但在世俗上能得人天增上身的福報,亦在勝義上能解脫煩惱障、所知障成就佛德。所以放生不應僅是我多病才要放生,短壽所以我要放生,遇到障礙所以我要放生,想要生活順遂所以我要放生;當視放生善法為發廣大悲心之因緣,累積殊勝的成佛資糧,並與眾生結甚深善緣、法緣的重要法行。
尤其將放生事業結合啟蒙教育來舉辦時,小朋友小小年紀中種下了對生命的尊重,以及惻隱之心的引發,此是最重要的引導,了凡四訓中亦云惻隱之心人皆有之,求仁者求此,積德者積此。亦即想要學仁積德的有情先要發起的是惻隱不忍之心,而放生活動正是發生此心最殊勝方便。此對於國家社會民族善良風氣的影響,絕非保育團體所能通達。
末法時期人心變化趨下、正知見的教育太過貧瘠,對法的信心無法根深蒂固,所以善法漸漸隱沒。即便放生善法亦然,吾人爾後從事放生活動當更為小心,不但放生環境要好好的評估、對生物物種要慎重的選擇,興辦善法的前行心態要好好的建立,並以教法的正知見來莊嚴放生等各類善法。未來,不論放生等善法的因緣是否具足,吾等救生護生等的慈悲心當百分之百的提起。